何處安放受損的職場尊嚴

深圳某企業員工被迫“學狗叫”事件

何處安放受損的職場尊嚴

人們對“職場尊嚴”更敏感

“尊嚴”是指人所擁有和具有的權利應被其他人所尊重,一旦受到侵害,輕者傷害了“尊嚴”,重者可能構成犯罪。飛尚集團人力資源高級經理王偉棟在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職場尊嚴”和“個人尊嚴”在很多時候是一致的,但由於職場多了一種契約關係,因此,“職場尊嚴”比一般意義上的“尊嚴”更讓人敏感,很多在家庭成員、朋友甚至陌生人之間可以説的話,在職場上就屬於侵犯“尊嚴”的行為,例如朋友説你“蠢”和上級領導説你“蠢”,其意義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後者這樣説是侵犯了“個人尊嚴”,而前者在多數情況下可理解為一種玩笑。職場尊嚴有以下特性:

契約性:職場是建立在契約基礎上,勞動合同規定了員工應該做的和不應該做的事情,同時也約定公司的行為,因此,一些日常的生活場合可以做的事和説的話,在職場上就是禁忌,一旦這樣做,就可能侵犯了員工的尊嚴,甚至可能構成犯罪。

公開性:職場是一個公開的場合,個人的一舉一動都幾乎無隱私可言,因此,在隱私場合的一些言語行為一旦公開化,就可能會變成一種“侮辱性”行為。

規則性:職場有一定的規則和秩序,上級對下級以及同事之間都有一些約定的談話及行為方式,一旦破壞了這些規則,就可能侵犯他人尊嚴,如當眾辱罵下屬,或者是強迫下屬做一些不符合常規的事情。

“尊嚴”值多少錢?

受訪者:小K,職員,25歲

“尊嚴?收老闆的工資,替老闆打工,哪裏有什麼尊嚴可言。”小K的話聽起來似乎萬般無奈,然而卻是一副見怪不怪的表情。他在一傢俬企從事採購的工作,公司規模不大,一共也就十多個人,然而,幾乎每個人都領教過老闆的“厲害”。“‘腦子進水’是老闆的口頭禪,所有人的腦子在他眼裏都有問題。”小K説,“説你‘腦子壞掉’已經是客氣,業績不好的時候,他的心情經常‘亮紅燈’,員工做事稍有差池就會被他拿來‘開刀’。遇到心情極其惡劣時,他甚至還會大爆‘三字經’,把做錯事的員工罵得狗血淋頭,勒令他收拾包袱‘滾蛋’。”

如此脾氣暴躁的老闆在小K和他的同事們看來,不過是“天下烏鴉一般黑”,就算為了一時的“尊嚴”賭氣辭職不幹,下一個老闆也不見得能有多好。“尊嚴”的問題,在小K他們眼中不過是個“小case”,就算有一肚子氣,下班喝點小酒抱怨一下也就過去了。“尊嚴值幾個錢?沒有必要和‘錢’過不去。”他如是説。

新聞鏈接:

員工被迫“學狗叫”不堪其辱怒告企業

據媒體報道,小劉、小李和小陶是深圳市南山區一間外資企業的員工,因平時工作勤勉,被公司評為“品質之星”。在員工大會上,他們被領導要求上台發言5分鐘,但由於不善言辭,他們的發言均未能達到“5分鐘”的要求。部門經理張某見狀,當眾宣佈,只要三人“學狗叫”就算“過關”,如果不學狗叫,就讓三人一直站在那裏。不堪受辱的他們將公司告上法院,該案目前已在深圳中院進行二審。該事件發生後,這個部門20多名員工選擇了辭職。這則新聞使不少職場人士譁然,有人憤憤不平,也有人感同身受。這也令越來越多的職場人開始重新關注和重視“職場尊嚴”的問題。

尊嚴受漠視

皆因“家長式”管理模式

王偉棟認為,之所以會出現員工尊嚴被侵犯的情況,有員工本身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由於企業管理者缺乏職業素養。

從員工方面來説,這是維權意識缺乏的一種表現,他們會認為自己表達不滿的言行可能招致上級或老闆的報復,進而丟掉工作。這種逆來順受的心態和他們所接受的教育以及生長環境有關。然而,這種慣性思維一旦形成,他們就只能不斷地隱忍,強迫自己去改變和接受,對企業或上司侵犯尊嚴的行為漸漸也就習以為常了,但這無疑也助長了他們的侵犯行為。

從企業來説,一些老闆及管理人員缺乏職業素養是員工職場尊嚴被漠視的主因。一些私營企業起步於家庭作坊,“家長式”的管理方式隨着企業的發展壯大而逐漸變成一種惡劣的“企業文化”,員工要絕對服從,上司對下屬的辱罵行為司空見慣,員工的尊嚴容易受到侵犯。“一些企業沒有形成規範化的管理和職業化培訓,老闆認為自己是員工的衣食父母,具有對員工懲罰的無限權力,就像對待自己的子女一樣,員工在這種情況下尊嚴感是不太強的。”他説。

尊嚴損害有輕重

可尋求法律幫助

那些損害員工職場尊嚴的行為,有些很“輕”,難以被發覺,有些則很“重”,甚至令人無法忍受。一些過激的侵犯行為,有關企業或人員甚至還應負上相應的法律責任。王偉棟介紹,侵犯職場尊嚴的行為有很多,一般來説,言語上的屬於輕度,如“當眾辱罵下屬或上級”可以被理解為情緒激動或工作分歧所導致的,事後大家相互道歉或可化解,但一些肢體上的侮辱性行為則是屬於重度的,如讓員工做一些動物行為、體罰員工等。

在王偉棟看來,“職場尊嚴”是一個永恆的話題,隨着產業的不斷升級以及國內企業管理的規範化、職業化,現在看似無關“尊嚴”的行為,在將來可能也會成為侵犯員工“尊嚴”的舉動。當員工感覺自己的“職場尊嚴”受到挑戰甚至侵害時,王偉棟的建議是保持理性,必要時可採取相應的法律手段,包括以下步驟:

尋求專業人士幫助:一旦發生自認為侵犯“尊嚴”的事情,應先諮詢一些專業人士,如律師或勞動者權益保護協會的人員,確定這些行為是否觸犯了法律法規,進而採取下一步措施。

蒐集證據:一旦確定它是屬於侵犯“尊嚴”的行為,即可蒐集相關證據,可以是人證,也可以是物證,目前手機功能很強大,可以通過手機錄音、拍照或視頻的方式取得證據。

提起法律訴訟:一旦有相關證據即可提起法律訴訟,用法律的手段來解決“職場尊嚴”被侵犯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