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妻藏屍案二審:審判結果仍然是迷

殺妻藏屍案二審:審判結果仍然是迷

2018年12月13日上午10時,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朱曉東故意殺人上訴一案(“殺妻藏屍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履行職務,上訴人朱曉東及其辯護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

殺妻藏屍案二審:審判結果仍然是迷

殺妻藏屍案二審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認定:2015年12月31日,被告人朱曉東與被害人楊儷萍登記結婚,後共同居住於上海市虹口區。2016年10月17日上午,朱曉東在家因故用手扼住楊儷萍的頸部致楊機械性窒息而死亡。嗣後,朱曉東將楊儷萍的屍體用被套包裹後藏匿於家中陽台上的冰櫃內。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朱曉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後,朱曉東不服,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審庭審中,朱曉東上訴辯稱其不是預謀殺人,系自首,請求二審法院對其從輕處罰。法庭對朱曉東故意殺人的事實進行了調查,對一審認定的證據進行了質證,上訴人朱曉東、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檢察機關分別發表了意見,朱曉東作了最後陳述。

辯護人認為,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而引發的突發性犯罪,朱曉東系自首,認罪悔罪,建議對朱從輕處罰。

訴訟代理人認為,朱曉東系預謀殺人,手段極其殘忍,主觀惡性極大,請求二審維持原判。

檢察機關認為,原判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建議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當日12時23分,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