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怎麼寫:小心這些陷阱(案例分析)

借條怎麼寫:小心這些陷阱(案例分析)

一些關於怎樣打借條才具有法律效力,借條怎麼寫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閲讀!

1. 打借條時故意寫錯名字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張宗祥借款20萬元,並打下借條,約定一年後歸還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條署名時玩了個花招,故意將“張宗祥”寫成“張宗樣”。張宗祥當時也沒有注意。

到還款期後,張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誰知二人卻以借條名字不是張宗祥為由不願歸還。無奈之下,張宗祥將王氏父子告到法院。儘管法院支持了張的主張,但張也因在接借條時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價。

律師提醒:打借條時不妨請借款人把身份證號寫上去,這樣即使借款名字書寫潦草,也可以憑身份證號確定其人。

2. 是己借款,非己寫條

案例:王某向張某借款10000元。在張某要求王某書寫借條時,王某稱到外面找紙和筆寫借條,離開現場,不久返回,將借條交給張,張看借條數額無誤,便將10000元交給王。

之後張向王索款時,王不認賬。張無奈起訴法院,經法院委託有關部門鑑定筆跡,確認借條不是王所寫。後經法院查證,王承認借款屬實,借條是其找別人仿照自己筆跡所寫。

律師提醒:借條書寫現場完成、不得離開視線。

借條怎麼寫:小心這些陷阱(案例分析)

3. 利用歧義

案例:李某借周某10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條一份。一年後李某歸還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條撕毀,其重新為周某出具借條一份:“李某借周某現金100000元,現還欠款5000元”。

這裏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又可以解釋為“尚欠”。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誰主張,誰舉證”,周某不能舉出其他證據證實李某仍欠其95000元,因而其權利不會得到保護。

律師提醒:借條內容應反覆閲讀,不留歧義。

4. 以“收”代“借”

案例:李某向孫某借款7000元,為孫某出具條據一張:“收條,今收到孫某7000元”。孫某在向法院起訴後,李某在答辯時稱,為孫某所打收條是孫某欠其7000元,由於孫給其寫的借據丟失,因此為孫某搭寫收條。類似的還有,“憑條,今收到某某元”。

律師提醒:寫清借款原因,“收”“借”分明。

5. 財物不分

案例:鄭某給錢某代銷芝麻油,在出具借據時,鄭某寫道:“今欠錢某芝麻油毛重800元。”這種偷“斤”換“元”的做法,使價值相差10倍有餘。

律師提醒:寫明借款用途,事由列清。

6. 自書借條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周某自己將借條寫好,丁某看借款金額無誤,遂在借條上籤了名字。後周某持丁某所簽名欠條起訴丁某歸還借款120000元。丁某欲辯無言。後查明,周某在20000前面留了適當空隙,在丁某簽名後便在後加了“1”。

律師提醒:金額的阿拉伯數字後面追加漢字大寫,謹防篡改。

7. 兩用借條

案例:劉某向陳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據一張:“借到現金18000元,劉某”。後劉某歸還該款,陳某以借據丟失為由,為劉某出具收條一份。後第三人許某持劉某借條起訴要求償還18000元。

律師提醒:將借據遺失一事明確載明。

8. 借條不寫利息

案例:李某與孫某商量借款10000元,約定利息為年息2%。在出具借據時李某寫到:今借到孫某現金10000元。孫某考慮雙方都是熟人,也沒有堅持要求把利息寫到借據上。

之後孫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條起訴要求還本付息,人民法院審理後以合同法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的規定,駁回了孫某關於利息的訴訟請求。

律師提醒:事先明確約定,並記載於借條之上。

寫借條,要注意這8點

① 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② 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③ 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④ 應寫清楚借款用途;

⑤ 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⑥ 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⑦ 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⑧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借條不規範的四種常見情況

① 借款文書不規範或乾脆沒有,導致文義含糊、不確切,利息約定不明確;

② 借貸雙方名字書寫不規範;

③ 借條不是借款人本人親自書寫;

④ 還有礙於雙方友好關係,乾脆沒有任何文書,借款事實存在與否都很難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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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打借條才具有法律效力,教你借條怎麼書寫

標題

借條怎麼寫:小心這些陷阱(案例分析) 第2張

如何打借條?借條要怎麼書寫呢?首先我們要有一個抬頭,也就是平時所説的標題,標題一般居中,標題的名字為“借條”,以表示這是一張向別人借錢的憑據,不代表其它任何意義。

姓名一定要寫

借條怎麼寫:小心這些陷阱(案例分析) 第3張

在借條中一定要注意,借款人和放款人的名字都要寫上,並且一定要寫的是法定姓名,也就是身份證上的名字,不要用小名或平時的綽號來代替,因為那樣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寫了跟沒寫一樣。

帶上身份證號碼

借條怎麼寫:小心這些陷阱(案例分析) 第4張

在寫借條的時候,為了確保不出問題,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寫了法定姓名後再附上身份證號碼,以免有些借款人使壞,把自已的名字寫錯,如果附帶上了身份證號,萬一最後有糾扯,身份證號也是有力的證據。

金額要求

借條怎麼寫:小心這些陷阱(案例分析) 第5張

借條上一定會寫上借款的金額,這兒特別提醒,不要只寫小寫的數字金額,大寫的金額一定要寫上,並且一定是以大寫金額為準的,有些人只寫小寫,這樣既不正規也有風險,因為小寫的數字很好修改。

借款期限

借條怎麼寫:小心這些陷阱(案例分析) 第6張

借條上要求寫明此款的借款期限,也就是從什麼時候借出到什麼時候歸還,時間一定要明確,如果歸還時要求算利息的,那還得要把利率寫上,到期還款的金額也都寫上,所謂先説斷後不亂

最後簽章要求

借條怎麼寫:小心這些陷阱(案例分析) 第7張

一張借條寫好後,一定要親眼看到借款人親自簽名蓋章,有些借款人讓別人代簽,最後在還款的時候不認帳,説是別人偽造的借條拒不還款,所以借條上最後一定要借款人親自簽名,這樣有利於核對筆跡,避免不認帳的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