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罰女人十大刑法:古代針對女性的十大刑罰

古代刑罰女人十大刑法:古代針對女性的十大刑罰

婦刑,別稱獸刑,是一套專門對付女人的刑法,會對受刑人產生極大的心理影響,包括女用囚車、騎木驢遊街、坐木驢、站磚。下面一起來盤點一下古代歷史上那些針對女性的十大酷刑:

古代刑罰女人十大刑法:古代針對女性的十大刑罰

10、拶刑(zǎn xíng)

拶刑是古代對女犯施用的一種酷刑。“拶”是夾犯人手指的刑罰,故又稱拶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緊收,是舊時的一種酷刑),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對女犯慣用此逼供。古語有云“十指痛歸心”,而且正是因為古代女子的手很巧,如果把女子的手弄傷了或弄殘了,會對女子的傷害很大。拶指舊時夾手指的刑具。

古代刑罰女人十大刑法:古代針對女性的十大刑罰 第2張

9、紅繡鞋

鑄鐵為鞋,燒紅,使人穿之,用以逼供。最早由錦衣衞所使用,通常導致受刑人雙足殘廢。清·俞樾《茶香室三鈔·紅繡鞋》:“按今小説,有所謂紅繡鞋者,鑄鐵為鞋,燒紅,使人著之。”《天雨花》第二一回:“一樣叫做紅繡鞋,是用生鐵打成一雙鞋子,向火內燒的通紅,使其人赤足穿了,便牽使步行,連著三雙,兩足化為灰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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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杖腹

把犯人四肢分開,成“大”字型綁住,然後用木棍擊打腹部。結果往往是子宮破裂,內臟碎裂,大腿下面好多血。

7、吊鴨子鳧水

用繩子將女犯的雙腳捆紮在一起,頭朝下倒掛起來,然後將其身體不斷浸入水中,當女犯被嗆得即將昏迷時,再將其拉出水面。如此反覆進行,受刑者極難忍受。

6、站磚

站磚是一種專對女犯進行的酷刑,方法是把纏腳女子的鞋、纏腳布去掉,讓差役架着她赤足站磚,古代女子幾乎都要纏腳,纏腳後骨頭是畸型的,不穿鞋、不裹腳是根本無法站立的,人站上去不到半個小時,便會覺得身體好像重的很,腳就有點撐不住了,在過一會兒,便會覺得身體有幾百斤重,在過一陣,就好像有千斤重,兩隻腳發酸發抖,身體開始歪斜,但兩旁有衙役架着,再站一段時間,大小便就失禁了,等到放下來,人就立即癱倒在地,不能行走了。

5、吊半邊豬

吊半邊豬是將女犯一側手腳的拇指(拇趾)捆在一起,然後懸吊起來,在另一側手腳上懸掛重物。

4、倒掛金鐘

倒掛金鐘為用繩子捆住女犯的一隻腳吊起來,然後將另一隻腳和雙手從背後捆綁在一起,使其身體倒懸於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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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烙刑

烙刑是最古老的酷刑之一,早在我國殷商時代,紂王和他的寵妃便發明了一種稱之為“炮烙”的刑法,即將受刑人赤身捆綁在用炭火燒紅的銅柱上。當然,“炮烙”畢竟是一種極刑,只是在治人死罪時才採用。而在審訊人犯時,一般是將受刑者的衣服脱掉,然後將燒紅的炭塊放在身上,或者用燒紅的鐵條烙燙犯人的肉體。

2、幽閉

對女犯施行的宮刑,開始於中國奴隸社會時期,最早的記載見於《尚書·名刑》。這是少為人知的“技術”!明朝人王兆雲在《碣石剩談》中提到了此法的操作:“用木槌擊婦人胸腹,即有一物墜而掩閉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廢矣”,這就是通常所講的“幽閉”。至於是什麼器官墜落,有人認為是孕宮,有人認為是產道前壁,但這兩種脱垂並不能從根本上斷絕。對此,清人吳薌見解獨特,他説,婦女幽道深處有塊小骨叫“羞祕骨”,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墜下來,就會像閘門一樣閘封私道,從而達到懲處女子的目的。但此説亦並沒有現代解剖學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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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騎木驢

騎木驢是古代懲治罪犯的刑法,在史料中為釘住犯人手腳(史料中為男性)的刑法。在小説中多用於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但小説中的説法既沒有歷史實物證明,也沒有嚴肅史料佐證。清朝小説《狄公案》中的騎木驢是先在一根木頭驢車上豎起一根小木柱,把受刑的女子畢周氏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下體內,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遭受折磨,押赴刑場處決。按晚清小説《冷眼觀》的作者王浚卿認為,這種性酷刑並不真正存在,而是源自清中葉小説《倭袍》 。

有一型的木驢僅為單純負載女犯遊街的囚車,用在那些被判處裸體遊街,但罪名較輕(通常為通姦罪或浸豬籠的附加刑)的女性犯人。此一類的遊街因沒有木橛侵犯凌辱婦女身體的緣故,一般稱為坐木驢,以與重罪女犯的騎木驢相區別。此類木驢雖有木驢之名,但其實只是普通的平板車而已,於其上樹立起一根斜向後的長木樁,另於板車較前方樹起較短的兩根木樁。水滸傳裏關於武松怒殺潘金蓮西門慶之後,還有一段:大牢裏取出王婆,當廳聽命。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伏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擁出長街。兩聲破鼓響,一棒碎鑼鳴,犯由前引,混棍後催,兩把尖刀舉,一朵紙花搖,帶去東平府市心裏,吃了一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