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是關到死嗎:死緩比死刑更可怕

無期徒刑是關到死嗎:死緩比死刑更可怕

無期徒刑是我國刑法裏面判決方式中的一種,無期徒刑顧名思義就應該理解為從抓進去坐牢以後就會一直在裏面,那麼無期徒刑就是關到死嗎?欲知答案如何,找法小編為您揭曉。

無期徒刑是關到死嗎:死緩比死刑更可怕

無期徒刑是關到死嗎

無期徒刑是介於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間的一種嚴厲的刑罰。無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的刑罰方法。無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宣判之日起計算,判決宣判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後,執行有期徒刑,先行羈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在實際執行中,無期徒刑犯和有期徒刑犯,在監獄裏所受到的管制基本相同。前者只要無重大違規,服從監管,一般服刑兩年後就可被減為18-20年有期徒刑,有的甚至一次性減到13年。刑法規定:服刑者減刑後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夠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夠少於10年。無期徒刑會因為犯人在獄中表現良好而減刑,它是一種絕對宣告刑,即審判機關依據法律上對犯罪處罰所規定的量刑幅度,明確確定應受無期徒刑的刑罰。

根據刑法第46條的規定,無期徒刑具有以下特點:

第四十六條 有期徒刑與無期徒刑的執行 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1、剝奪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將犯罪分子關押在一定的場所,使其沒有人身自由。

2、剝奪自由是沒有期限的,即剝奪犯罪分子的終身自由。需要指出的是,無期徒刑雖然就其詞語意義上講,是剝奪終身自由,實行無期限的關押,但實際上並不是將其所有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關押到死,而是隻要犯罪分子有悔過自新的表現,就可以迴歸社會。根據刑法的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間的表現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適用減刑或假釋。此外,在國家發佈特赦令的情況下,符合特赦條件的無期徒刑罪犯,可以被特赦釋放。從我國執行無期徒刑的實際情況來看,大量的罪犯並沒有被關押到死,而是回到了社會。所以説,判處無期徒刑並不意味着斷絕了犯罪分子的再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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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徒刑是關到死嗎

3、強迫參加勞動,接受教育改造。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無勞動能力的外,都必須參加無償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4、羈押時間不能折抵刑期。由於無期徒刑無刑期可言,因此判決執行之前先行羈押的時間不存在折抵刑期的問題。

5、必須附加剝奪政治權利。根據刑法典第57條的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須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第八條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符合減刑條件的,執行二年以上,可以減刑。減刑幅度為: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確有悔改表現並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確有悔改表現並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九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罪犯減為有期徒刑後再減刑時,減刑幅度依照本規定第六條的規定執行。兩次減刑間隔時間不得少於二年。

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不受上述減刑起始時間和間隔時間的限制。

第九條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職務犯罪罪犯,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罪犯,組織、領導、參加、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罪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罪犯,恐怖活動犯罪罪犯,毒品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及毒品再犯,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的罪犯,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財產性判項的罪犯,數罪併罰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減刑條件的,執行三年以上方可減刑,減刑幅度應當比照本規定第八條從嚴掌握,減刑後的刑期最低不得少於二十年有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後再減刑時,減刑幅度比照本規定第六條從嚴掌握,一次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兩次減刑之間應當間隔二年以上。

第二十一條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又故意犯罪,新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的,自新罪判決確定之日起三年內不予減刑;新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的,自新罪判決確定之日起四年內不予減刑。

第二十三條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釋時,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時間,應當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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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徒刑是關到死嗎

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假釋時,刑法中關於實際執行刑期不得少於十三年的時間,應當從判決生效之日起計算。判決生效以前先行羈押的時間不予折抵。

第三十七條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在減為有期徒刑後因發現漏罪,依據刑法第七十條規定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的,前罪無期徒刑生效之日起至新判決生效之日止已經實際執行的刑期,應當在新判決的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時,在減刑裁定決定執行的刑期內扣減。

無期徒刑罪犯減為有期徒刑後因發現漏罪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的,在新判決生效後執行一年以上,符合減刑條件的,可以減為有期徒刑,減刑幅度依照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發佈的司法解釋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原減刑裁定減去的刑期依照本規定第三十四條處理。

綜上,對於大部分的無期徒刑,如果在坐牢的過程中表現良好的話,是有可能減為有期徒刑的,同時在刑期內一般是剝奪了犯罪分子的政治權利。所以,對於刑罰的無期徒刑並非是關到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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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徒刑是關到死嗎

  死緩比死刑更可怕

一些被判處死刑的罪犯,犯罪人會盡自己所有的力量去爭取到死緩,這兩個刑罰誰重誰輕就可以知道了,如果死刑的話,沒有特殊情況的話可以説生命就會結束的,但判處死緩的話,只要在兩年緩刑期內遵守規則,沒有犯新罪的話,就可以減為無期徒刑,至少生命可以保住了,所以説,死刑比死緩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