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和閲讀的效果不一樣嗎?

觀看電視和讀書有許多明顯的差異,包括:

電視和閲讀的效果不一樣嗎?

1.看電視和閲讀完全相反。由於廣告的關係,電視節目大都被分割成長約8分鐘的片段(《芝麻街》則更短),這樣的分割,使觀眾只需要短時間集中注意力就可以了。相反,孩子閲讀書籍時,則需要長時間地集中注意力。優秀的童書必須要能持續吸引孩子的注意力,而不是將注意力打斷。而電視為了吸引觀眾看廣告後的內容,每一段都要儘量製造些高潮。書的內容雖然也提供吸引讀者的高潮,但並不像電視那麼多,反而是對於其中的角色有比較本質和深刻的描寫。此外,電視遙控器的使用使注意力被打斷的情形更加惡化。據統計,與不使用遙控器的家庭相比,使用遙控器的家庭平均每3分26秒轉枱一次,而前者則是每5分15秒一次;收入較高的家庭轉枱的次數是收入較低家庭的3倍。

2.對年齡較小的孩子而言,看電視是一種不用社交的經驗,而閲讀則需要與人互動。一個3歲大的兒童坐在電視機前被動地接受信息,很容易忽略身邊發生的事。節目播放時,即使家長或其他孩子和他説話,也難以讓對話進行下去。相反,一個3歲大的孩子看書時往往會有父母、哥哥姐姐或祖父母陪在身旁,讀給他聽,他可以在故事進行中或看完書後參與討論。這時,孩子本身也是個參與者,並不只是接收信息而已。

3.電視使孩子沒有機會使用最重要的學習工具——提問。孩子通過提問可以得到最好的學習效果。一個5歲大的孩子(通常獨自或和兄弟姐妹一起)平均每週看電視超過20小時,在這期間,他沒有提出任何問題,當然更不會得到任何回答。

4.電視剝奪了孩子學習語言最重要的課程——與家人的對話。研究顯示,剛從幼兒園畢業但尚未就讀一年級的孩子,看電視或錄像帶的時間已經將近6000個小時,而在這些時間裏,他們幾乎沒有與任何人交談。有58%的家庭在晚餐時間看電視,而且有53%的青少年擁有自己的電視機,且經常獨自在房間裏看電視,所以電視的確是家人之間對話的最大阻礙。

5.電視造成孩子觀念上的誤解。尼爾·波士門(Neil Postman)在其《教學,一種保存性行為》(Teaching as a Conserving Activity)一書中指出,所有的電視廣告都影射出一個錯誤的觀念,那就是生活中任何困難都可以很容易地解決。無論是焦慮、一般的腹瀉、神經緊張或感冒,只需要一顆藥片或一劑噴劑就可以解決。電視無法鼓勵人們從頭到尾去思考問題本身,反而讓人們只願意用最不費力氣的方式解決困難。讓我們想想,孩子從1歲到17歲總共接觸到35萬次電視廣告(也就是每週400次),這累積起來的影響是相當大的,它讓孩子們以為生活中難題的解決方法用金錢就可以買得到。

6.和其他各種形式的印刷品(漫畫、童書和報紙雜誌等)比較起來,電視所傳授的詞彙是最少的。一項對最受青少年喜愛的8個電視節目的劇本所做的調查發現,電視所使用的句子平均每句只有7個字(我看的本地報紙則有18個字)。既然電視是以提供影像為主的媒體,我們可以將它和兒童繪本做個比較:

▲70%的電視劇本是由簡單或不完整的句子組成的。

▲羅伯特·麥克拉斯基所著的《給小鴨子讓路》一書中,只有33%的內容使用簡單句。

▲畢翠克絲·波特女士所著的《彼得兔的故事》一書中,只有31%的內容使用簡單句。

因此我們可以斷言:優秀的兒童繪本所使用的語言的複雜性,至少是電視的2倍,而長篇小説就更復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