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的概念是什麼

認識的概念是什麼,認識是認知知識,即人腦反映客觀事物的特性與聯繫,而在現代社會,每個人接觸的不一樣,而每個人意識對現實的認知,都是不同的,下面來看看認識的概念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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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是人腦反映客觀事物的特性與聯繫、並揭露事物對人的意義與作用的思維活動。

從廣義上講,認識包含人的所有認知活動,即為感知、記憶、思維、想象、語言的理解和產生等心理現象的統稱。認識是一種信息加工過程,可以分為刺激的接收、編碼、存儲、提取和利用等一系列階段。從狹義上講,認識有時等同於記憶或思維。

認識的`意思是指認知知識,指人的頭腦對客觀世界的反映。能夠確定某一人或事物是這個人或事物而不是別的。

認識,漢語詞語,拼音是rèn shi。

出處:《兒女英雄傳》第二十七回:“自從咱爺兒倆認識以後,是説你算投奔我來了,你沒受着我一絲一毫好處。”

例句:

1、老舍《我這一輩子》五:“在前面我已經説過,我認識字,還能抄抄寫寫,很夠當個小差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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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沙汀《記賀龍》十六:“他懶懶地告訴我們,當天軍區的一位營長跑來看他,因為知道他愛馬,認識馬,還特別牽來幾匹馬要他品評。”

近義詞:看法、認知、瞭解、意識、解析、知道。

反義詞:陌生。

①認得;相識:我認識他|認識的人告訴我説。②懂得;理解:通過學習,我認識了這個道理。③人腦對客觀世界的反映。包括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社會實踐是認識發生和發展的基礎,是檢驗認識正確與否的唯一標準,也是認識的目的。

認識是主體收集客體知識的主動行為,是認識意識的表現形式。

主體是有生命的物體,是行為的主導者和實行者。生物主體具有行為的需要和行為的能力,行為是生物主體的日常生活方式。

主體的日常行為可以分解為思維、認識、實踐三種具體形式;主體具有的行為需要和能力也可以分解為思維、認識、實踐三種具體的行為需要和能力。主體是思維、認識和實踐的主導者和實行者,主體具有思維、認識、實踐的需要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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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是指人們獲得知識或應用知識的過程,或信息加工的過程,這是人的最基本的心理過程。它包括感覺、知覺、記憶、思維、想像和語言等。人腦接受外界輸入的信息,經過頭腦的加工處理,轉換成內在的心理活動,進而支配人的行為,這個過程就是信息加工的過程,也就是認知過程。

人們對具體食物的認知開始於感覺與知覺,首先對事物個別屬性和特性進行感覺,而知覺是對事物的整體及其聯繫與關係的認識。然後,把它保留在人們的頭腦中,並在需要時能再現出來。

經過多次感覺、記憶以後,就對該事物熟悉了。

比如人們對於石頭的認識,首先感知石頭的形狀、大小、顏色,以及觸摸石頭硬度等;這種行為重複多次以後,會在人的腦海中形成記憶,每當看到石頭,就會想起石頭各種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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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資料

認知包括感覺、知覺、記憶、思維、想像和語言等。具體來説,人們獲得知識或應用知識的`過程開始於感覺與知覺。感覺是對事物個別屬性和特性的認識,如感覺到顏色、明暗、聲調、香臭、粗細、軟硬等。

而知覺是對事物的整體及其聯繫與關係的認識,如看到一面紅旗、聽到一陣嘈雜的人聲、摸到一件輕柔的毛衣等。

人們通過感知覺所獲得的知識經驗,在刺激物停止作用之後,並沒有馬上消失,它還保留在人們的頭腦中,並在需要時能再現出來。這種積累和保存個體經驗的心理過程,就叫記憶。

人不僅能直接感知個別、具體的事物,認識事物的表面聯繫和關係,還能運用頭腦中已有的知識和經驗去間接、概括地認識事物,揭露事物的本質及其內在的聯繫和規律,形成對事物的概念,進行推理和判斷,解決面臨的各種各樣的問題,這就是思維。

人們還能利用語言把自己思維活動的結果、認識活動的成果與別人進行交流,接受別人的經驗,這就是語言活動。人們還具有想像的活動,這是憑藉在頭腦中保存的具體形象來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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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認識的概念

認識,英文的定義是:

-----to have information in your mind as a result of experience or because you have learned or been told it

簡單翻譯一下,所謂的認識就是由於經歷過,學習過或者聽説(某種事物),因而在大腦建構出某種信息(概念)。

認識,中文(大辭海)的定義是:

-----是指人腦在實踐基礎上對外部現實的能動反映,包括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

對比一下,中文概念所指的時間和英文關於經歷、學習或聽説概念基本相同,後者只是是前者的細化而已。

因此,在認識的定義上 中文和英文其實並沒有多大差別。

二、認知的概念

認知,英文的定義是:

-----the process by which knowledge and understanding is developed in the mind

翻譯一下:認知是知識和理解在大腦中孕育發展的過程。

認知,中文(大辭海)的概念是:

-----是指個體認識和理解事物的心理過程,或指對信息進行加工和應用的過程。包括感覺、知覺、注意、表象、學習、記憶、言語、問題解決和決策等。傳統上將認知與情感、意志相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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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中兩個定義比較,我們人文認知是指知識和理解的過程大體是沒有錯誤的。

三、認識和認知的關係

對以上兩個概念分析和比較,大體我們可以得到如下的結論:

1、認知先於認識。

2、認知是一個過程。

3、認識是認知過程後的結果。

下面我們以“上班”這件事情為例,説明認知和認識的過程。

通常,對上班的這件事情,存在兩種不同的認識和行為。

1、混日子 (甲)

2、勤懇工作 (乙)

在同一單位甚至同一崗位的兩個人,甲天天混日子,乙則勤勤懇懇,甲還常常還嘲笑乙,幹這麼多幹嘛,老闆又不多給錢。在單位時間內少幹就是多賺錢,這就甲的認知。

甲只看到付出勞動和時間獲得薪金這一個緯度。

那麼乙呢?

乙認為,我每天工作八個小時,付出了勞動和時間,我的報酬除了了獲得薪水之外,如果勤懇工作還能獲得更多的實踐經驗,更多鍛鍊的機會和工作能力的提升。

因此,在對待上班這件事情上,甲乙的認知是不同的,乙比甲多看到一個維度。

1萬小時定律説,一個技能訓練到專家的水平,僅需1萬小時的`就夠。如此的話,假如甲和乙都是從事同樣的技術工作,甲每天混日子,僅工作兩個小時,乙勤懇工作,毫不惜力,每天工作8個小時,是不是比甲成長快呢?答案是不言自明的。

因此,在工作這個問題,甲和乙的認知完全不同,甲只看到獲得薪酬這一個維度,而乙還看到了獲得經驗、技能和提高能力的另外一個維度,換言之甲只有一種收穫,而乙獲得兩種收穫。

由認知的不同,導致二者對“工作“這一事物的認識不同,甲混日子,乙勤懇工作。

需要説明的是,從認知到認識這一個過程,是存在着延續和銜接的,即上一個階段的認識,會構成下一個階段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