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 這句話如何解析?

 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出自哪裏?

“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原話本為“得之我幸 不得我命”,出自徐志摩:“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1922年秋天,詩人徐志摩從英國劍橋留學歸國,石破天驚地發表了一篇——『徐志摩離婚通告』,文名尚未遠播的他立即以此頭號新聞震動了中國,造成了近代史上頭一宗西式離婚事件,挑戰了百年前中國的封建婚姻制度。

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 這句話如何解析?

徐志摩當時曾寫下這樣一段文字:“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尋求靈魂伴侶”這樣一個想望,引領徐志摩在匆匆的三十六載人生裏歷經了三段感情,交錯於三個不同典型女子的生命之間,他們共同創造了詩人徐志摩,也同樣因他而改變了各自的命運。

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 這句話如何解析? 第2張

 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 什麼意思?

我將會尋找生命中最珍貴的可以用靈魂相知的東西——伴侶、事業、信仰、追求……追求到了,那是我的榮幸;追求不到,那也是我的命運。失去和得到是成正比的,不用為一時的成功感到驕傲,更不用為一時的失意感到悲傷。

現在所表達的不止在愛情的層面,可以代表很多東西。